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(试行)
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,明晰测评项目和标准,规范测评及评优程序,根据《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学生奖励办法》(以下简称奖励办法),特制定本细则。
第二条 依照实施办法和本细则的规定进行综合测评的,测评项目应当发生在测评年度。
第三条综合测评的结果,作为学院评定国家奖助学金评选、评先奖优、学生资助、学年鉴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。
第四条 综合测评采取量化方式,对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进行全面评价。综合表现满分为100分,学习成绩85分,其他综合素质成绩15分。
第五条学习成绩计算办法。学习成绩为期末考试成绩,按每门课程第一次所修成绩计算。计算公式为:
∑(课程成绩)
总课程数
第六条其他综合素质成绩计算办法及量化标准。其他综合素质成绩满分为100分,专业竞赛40分,文体活动15分,担任职务10分,考证考级15分,科研能力20分。每项按照累积、封顶加分的原则,同一项目只能作为一类加分项计算,最高得分不能超过该项最高分值。计算公式为:
各项素质得分总和×15%
加分标准为:
1.专业竞赛(40分)
(1)参加各种综合素质竞赛(“挑战杯”、“科技创新”、“数学建模”、“英语竞赛”等),获得国家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加12、10、8分、;获得省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加7、6、5分;获得校院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加4、3、2分(校指民生学院,院指分院,下同)。
(2)参加专业技能类竞赛获得国家级、省级、校院级奖励分别加4分、3分、2分。如2-3人团队获奖,每位团队成员加分为相应级别奖项分值除以2;3人以上团队获奖,每位团队成员加分为相应级别奖项分值除以3。
2.文体活动(15分)
(1)在省、校、院级体育比赛活动中获得个人单项奖的,个人分别加4、2、1分;省、校、院各项代表队成员,分别加3、2、1分,如获得相应级别集体项目奖项,个人再加2、1、0.5分。院级比赛取前3名,校级比赛取前8名。
(2)在省、校、院级举办的演讲比赛、征文活动、辩论赛、知识竞赛、文艺表演、歌手大赛、形象设计、动漫创作等各类活动中获奖的,获得个人单项奖的,分别加4、2、1分;获得团体奖项的,个人分别加2、1、0.5分;参加学院、分院组织的文艺演出者分别加1、0.5分。
(3)省、校、院社会实践活动重点团队成员分别加3、2、1分;获得省、校级优秀志愿者分别加2、1分。
3.社会活动(10分)
担任校级以上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加10分,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加8分,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、班长(团支部书记)加6分,青协主席团成员、班委其他成员、校(院)学生会部长加3分,寝室长加2分。担任多项职务者,只选择一个职务加分。
4.考证考级(15分)
通过大学英语六级(专业英语八级)考试者加6分,通过大学英语四级(专业英语四级)考试者加3分,;获得国家主办或社会广泛认可的专业认证,高级加8分,中级加4分;通过托福、GRE、雅思等出国留学英语水平考试者加6分;通过商务英语、翻译等与综合能力提升有关的等级考试者加2分。
5.科研能力(20分)
(1)创新项目:获得国家级、省级、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,主持人分别加8、6、4分,其他成员分别加3、2、1分。
(2)学术论文: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,在核心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,每篇加6—10分,在其他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,每篇加3分。
(3)专著教材:参编(合著)在学校认定的30家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、教材,每部加4分;参编(合著)在其他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、教材,每部加2分。
第七条 各年级分专业成立综合测评小组,由辅导员、班委成员以及3名以上学生代表组成,全面负责本年级、本专业综合测评工作。
第八条本细则从2018年起实施,未尽事宜,按照学院相关规定
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评分细则
一、综合测评定量标准:满分为100分。
本人专业素质成绩平均分 本人思想道德素质分
综合测评分=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×85+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×7.5+
本班专业素质成绩最高分 本班该项最高分
本人非专业文化素质、身心素质、能力素质成绩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×7.5
本班该项最高分
二、综合测评中单项测评记分办法如下:
(一) 专业素质
本人学年专业素质成绩平均分
学年专业素质分=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× 85
本班专业素质成绩最高分
注:凡是学年正考不及格者,取消三评资格
(二) 思想道德素质
本人学年思想道德总分
1. 学年思想道德分=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×7.5
本班该项最高分
2. 本项设基础分80分,按以下规定加减后即为个人总分。该项最低分为零分,不记负分。
a. 思想表现分项
①无故不参加有明确要求的政治学习、会议及教育活动者,每次扣5分
②打骂斗欧者,扣10分。不听从管理者,扣15分。偷盗行为,每次扣20分。
③有损害集体国家利益者,视影响大小扣10—15分。
④参与损害国家利益、危害社会秩序等活动者,该项直接记0分。
⑤好人好事,经班测评小组认定,可酌情加1—5分。
⑥敢于检举揭发不良行为、违法违纪事件者,每人次加5分。
⑦见义勇为,舍己救人等表现突出的,每人次加10—20分。
⑧参加封建迷信活动、传播黄色制品者,扣30分。
b. 考勤项目
①正常上课时间,缺勤一节课扣2分,迟到、早退一次扣1分。早操、学院要求参加的会议、活动等缺一次扣2分。迟到、早退一次扣1分。凡是辅导员老师抽查三次未到者,取消三评资格。
②自觉按时参加校、院、班开展的有益活动,每次加1分。取得名次的一等奖加3分,二等奖加2分,三等奖加1分。
c. 宿舍建设项目
①晚上10:40以后在宿舍走道、宿舍内大声喧哗者扣2分。
②在宿舍内吸烟、酗酒者,扣5分。赌博者扣10分。
③私自调换宿舍者、未经批准留宿他人者,扣5分。
④不按时就寝者扣2分,夜不归宿者扣5分。
⑤私拉电线,使用违规电器者,扣5分。
⑥宿舍内发生安全事故者,该宿舍每人扣10分。
⑦按照《河南大学民生学院星级文明寝室评分细则及评选奖励办法》,评为五星级宿舍的,每人每学期加10分;评为四星级宿舍的,每人每学期加8分;评为三星级宿舍的,每人每学期加6分;评为不合格宿舍的,每人每学期扣5分。
⑧安装有微机的宿舍,晚上熄灯后仍使用者,每次扣2分。
d. 其它
①凡受学院通报批评、学校通报批评、警告、严重警告、记过、记大过、留校察看处分者,取消三评资格。
②凡是没有注册学生,取消三评资格。(拖欠学费)
③凡受学院、学校通报表扬的,分别加3分,5分。
(三) 非专业文化素质、身心素质、能力素质项目
个人得分
1. 该项分数=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×7.5
本班该项最高分
2. 该项设基础分40分,按以下规定加、减后,即为本人得分。
a. 非专业文化素质项
①非英语专业,通过国家四级考试者,该学年加10分,通过六级考试者,该学年加15分。英语专业通过专业英语等级考试,按此标准加分。
②非计算机专业,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,一级、二级、三级、四级依次假5. 10. 15. 20分。
③通过其它国家级考试或获得相关资格的,按照具体等级情况加5—20分。
④参加校、院文艺类竞赛,一、二、三优秀奖分别加5分、4分、3分、2分。
⑤参加省级文艺类竞赛,一、二、三优秀奖分别加10. 8. 6. 4分。
⑥参加国家级文艺竞赛,一、二、三优秀奖分别加20、15. 10. 8分。
⑦参加校、院组织的艺术团体,按时、积极参加活动的,每人每学期加3分。
⑧获得国家级、省级、校级和院级荣誉者,分别加20、15. 8分。
b. 身心素质项
①报名参加校、院组织的体育赛事,每人次加2分。按要求参加训练的,每人次加6分。无特殊原因而未参加比赛的,不加分。
②参加校运动会获得名次,按取得的分数的2倍加分。参加省运动、国家级运动会,按取得分数3倍、4倍加分。
③参加其它体育赛事,参照运动会奖励标准加分。
④军训活动中荣获先进个人的,每人次加5分。
⑤积极参加心理咨询活动的学生,每人每学期加2分。
⑥有辱骂他人、打击报复他人者,每人次扣5分。
c. 能力素质项
①担任校和院、班(班委、团支书)以上学生干部,考试合格,完成本职工作分别加15. 10分。评为优秀学生干部的,另加5分。
②在院刊上发表文章者,每篇加2分,校级刊物、网站上发表文章者,每篇加5分。市级刊物以上发表文章的,加8--20分。
③积极参加校、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,每人加5分。获得院、校、市、省级奖励,分别加5. 7. 9. 10分。
④积极组织健康向上,影响广泛、效果显著的各项活动。组织者每人次加2分。
⑤获得省、市、校、院级先进集体、团支部,班长、团支部书记分别多加5. 4. 3. 2分。班级全体成员每人次加3分。
⑥在科研、学术、教学、管理等方面为学院献计献策,提出建议或发案并被采纳的,每人次奖励10分。